飞碟头条:【露肉营销底线在哪】大到Chinajoy,小到火锅店,商家们用各种露肉的行为吸引客源。但这种行为有可能涉嫌违法,其中尺度谁又能给个标准呢?
某APP公司,在北京国贸周边上演“肉推”活动,一群穿着比基尼的性感模特沿街走秀,吸引围观群众驻足拍照。活动开始不久后便被保安叫停并报警。 近年来商家为了吸引眼球和舆论关注,大肆炒作了一系列露肉营销活动。例如,“三里屯斯巴达勇士”事件,几十名露点的外国男子沿街卖肉,为某甜品店做宣传;南京某火锅店推出穿短裙打折活动,女顾客穿的裙子越短折扣越大;沈阳某饭店,美女服务员半裸上身送餐等等。 露肉营销的基本特征就是离不开“身体”和“性”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,商家的是非观和价值观被扭曲,只要能够吸引顾客与消费者,道德规范、社会底线算个卵。但说到底,再火爆的营销,也只能够创造短期的效益,商家如果忽视了产品的质量,必将也是昙花一现。 本次的“裸游”行为已经涉嫌违反广告法,我国《广告法》第三条规定,广告应当真实、合法,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,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。而第九条规定,广告不得含有“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”的内容。 对于事件中的APP公司,轻则可以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话,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。 露肉营销赚取了一时的眼球,却失掉了长久的口碑和品牌信誉,严重者甚至触犯法律,各位商家,何必呢?
嘀嘀打车
我最喜欢中英文混合的 我觉得很幽默啊 你们能行么
这个好长知识
你这么吊,华健知道吗?
为毛不让全屏呢,我就想不明白了,其实网站还是不错了,收藏了...